《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》(固废十条)核心内容如下:
1.源头管控和减量:工业淘汰落后产能,推行绿色设计与精细化生产;城镇推进建筑垃圾分类与绿色施工,治理过度包装;农林严控非标地膜,减少农资包装废弃物。
2.规范收转运与贮存:工业固废完善台账、分类贮存、严控跨省转移;城镇深化生活垃圾分类与废旧物资回收“两网融合”;农林健全秸秆与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。
3.提升资源化利用:大宗固废拓宽综合利用途径;再生资源升级“城市矿产”示范基地,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;再生材料建标准与碳足迹认证体系,纳入绿色采购。
4.增强无害化治理:优化预处理,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设施,协同处置污泥与工业固废,压减填埋规模;探索井下充填、矿坑回填等合规消纳途径。
5.重点领域专项整治:非法倾倒处置、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隐患、建筑垃圾、历史遗留固废堆存场所、磷石膏综合治理五大领域“一场一策”整治,明确时间节点。
6.全过程监管执法:构建全生命周期监控平台,推进企业数智监控升级;持续开展“清废行动”,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机制,将突出问题纳入环保督察。
7.完善法规标准和技术体系: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、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;完善固废统计与污染控制标准;攻关循环利用与污染治理关键技术,推广先进工艺设备。
8.强化用地保障:生活垃圾分类等项目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;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不低于1%产业用地。
9.政策与资源保障:加大财政金融投入,完善环保税与垃圾处理收费制度,推广资源回收“反向开票”,探索差别化收费。
10.组织与社会保障:地方政府履行主体责任,国家发改委、生态环境部统筹协调;将“无废”理念纳入教育,开放处置设施供公众参观,深化国际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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